应安抚受害者,探索切断矛盾的方案
韩国检方调查审议委员会前天建议,应该起诉涉嫌梨泰院踩踏事件应对不力的首尔警察厅长金广镐。对一同被提交的前龙山消防署长崔成范(音)表决通过了不起诉建议案,这距离警方接手案件刚好过去一年。
韩国警方对于2022年10月29日在首尔梨泰院发生的踩踏事件中导致159名市民死亡展开调查73天后,于去年1月对6名相关人员进行拘留,对17人不拘留移送检方。但首尔西部地方检察厅此前只将龙山区厅长朴熙英和前龙山警察署署长李林宰等16人移交审判,对金广镐厅长等其余7人至今仍未做出决定。在此过程中,初期调查组提出了起诉金厅长等人的意见,但被大检察院驳回。相反,去年秋天人事调整后的新调查组虽然持不起诉立场,但最终也未能做出决定,兜兜转转又提交到了调查审议委员会。
检察机关的苦恼并非没有根据。由于在世越号事件当中对因涉嫌未能在救援工作中尽职尽责而被起诉的海警高层干部被判无罪等,法院对追究大型公共事故中“上级”负责人的责任的行为倾向于更加谨慎。相反,也有很多人指出,已经在接受审判的前署长李林宰(音)和金厅长的嫌疑和适用司法结构几乎相同,没有理由做出不同的判断。最重要的是,拖延时间并不会带来不同的结果,但依然拖了一年才做出决定,最后将球踢给外部专家,这种做法难免会被指责为“逃避责任”。
在此期间,遗属们奔走在街头巷尾呼吁查明真相,国会在通过特别法和行使否决权问题上发生冲突,矛盾变得愈发尖锐。调查审议委员会的决定虽然是建议事项,但对于意外的结论应该考虑到隐藏着这样的背景。
同时,有必要从根本上反省政府在查明灾难责任和结束事件方面笨拙的姿态。事件发生初期,尹锡悦总统说“责任应该问有责任的人”。但是法律责任只追究现场负责人不追究高层的情况不在少数。前前后后拖延的时间也很长,比如造成14人死亡、11人受伤的五松地下车道被淹事故至今也只起诉了非法破坏堤坝的现场负责人和监理团长,检方已经对其余相关人员进行了7个月的调查。
如果对数十、数百人死亡或受伤的事故负有明显过失,应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但是,对于法律无法处罚的其他管理责任,还应该探索迅速追究政治责任的方向,这才是安抚受害者和民心提前解决矛盾因素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