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周六)
连环杀人案凶手姜浩顺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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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人案凶手姜浩顺被判处死刑
  • 郑泳镇 记者
  • 上传 2009.04.09 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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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环杀人案凶手姜浩顺(音,39岁)被判处了死刑。8日,在水原地方法院安山分院401号法庭由第1刑事部审理并举行的公开终审中,水原地方检察院安山分院的韩承宪检察官宣布,姜浩顺因杀害8名妇女并在岳母家中纵火导致前妻和岳母死亡被判处死刑。

韩检察官对为何判处姜浩顺死刑进行了解释:“被告人(姜浩顺)对自己杀害10人的残忍犯罪行为拒不悔过。考虑到屈死的受害人及其家属,我们决定判处被告人死刑。”姜浩顺在最终陈述中说:“我正在深刻反省自己犯下的罪行,我已经无颜再活在这个世上了。我愿意为偿还自己的罪行付出应有的代价,到死亡来临之前,我会一直反省自己的罪恶。”但是他反复强调:“2005年10月30日发生在岳母家中的火灾死亡事故确实不是我干的。”

对于“被告人是不是害怕承认自己犯罪(杀害前妻与岳母)后会遭到家人的抛弃才予以否认”这个问题,裁判部回答称“并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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