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华尔街日报》等媒体报道称,美国法院对高通判决称,“与三星电子、苹果和LG电子等手机制造商全面重新商谈专利使用合约,并以公平的价格向三星电子或英特尔等生产芯片组的竞争公司提供专利使用权”。FTC曾于2017年对高通以两大嫌疑提起诉讼,声称其违反了《反垄断法》。一是高通利用通信用半导体市场的垄断地位对终端机企业要求若不支付高出市场合理价格的专利费就拒绝销售芯片组;二是高通拒绝向芯片组竞争对手提供自己手中的专利,破坏公平竞争。据韩国终端机企业称,高通向终端机企业收取15美元~20美元的芯片组费,另外还收取终端机价格的5%左右作为专利使用费。
对此,高通要向终端机企业返还过多收取的芯片组费,并以合理价格向芯片组竞争对手提供专利使用权。同时,高通还要对这两项内容进行七年监督,并向法院提交相关资料。据悉,高通表示法院判决不当,会立即上诉。
但韩国专家分析称,“就算美国法院做出如此判决,三星电子、LG电子甚至苹果等终端机企业或生产芯片组的三星电子、英特尔等企业暂时还难以受益”。首先,此次诉讼的对象是已在市场上销声匿迹的3G(第三代)手机码分多址(CDMA)或初期4G LTE手机产品上搭载的芯片组。而且若高通上诉,直到做出确定判决还需数年。韩国终端机企业相关人士表示,“诉讼对象大部分都是不在市场上销售的产品,因此几乎不会导致终端机价格下降”。
但高通因中美贸易纠纷,最近决定中断向华为提供芯片组,之后又在违反《反垄断法》诉讼中败诉,这些或对未来业绩造成打击。在美国法院判决做出后,高通的股价以下跌10.9%收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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