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法院判定汽车零部件公司DAS的实际所有人为韩国前总统李明博(77岁),这一结果与检方所公布的调查内容一致。随着DAS被认定为前总统李明博的借名财产,前总统李明博将无法逃脱贿赂、贪污等围绕其个人的大多数指控。
5日,首尔中央地方法院刑事合议27部判处前总统李明博有期徒刑15年,罚款130亿韩元,追缴金约82.7亿韩元。
一审法庭判定在检方提起的16项指控中,前总统李明博在大部分的DAS相关指控(7项)上有罪。此外,在从1994年起DAS筹集的秘密资金(339亿韩元)中约240亿韩元以及法人卡使用金额(6亿韩元)等共计246亿韩元的资金方面其也被认定有罪。
对于三星电子涉嫌代缴DAS的美国法律费用(特定犯罪加重处罚法上贿赂)的指控,法庭作出了部分有罪判决。
法院判定三星董事长李健熙2009年获得的赦免也是对代缴DAS诉讼费的回报,但是只有61亿韩元被认定为有罪,少于检方起诉的金额(约67亿韩元)。
与检方起诉的内容略有不同,前总统李明博洗脱了部分嫌疑。对于其在2007年总统大选前收受Daebo董事长崔登奎、智光大师等钱财的指控(事前受贿),法庭公布称“没有充分条件认为两者之间具有相关的代价性质”。对于滥用职权的指控,法院判定称“相关举动属于为了个人利益的行为,因此与行使总统职权无关”。
根据一审判决,前总统李明博成为了第四位被司法部判处有罪的前任总统。在前总统李明博之前,前总统全斗焕、卢泰愚分别因为12·12事件和1980年光州民主化运动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前总统朴槿惠则因为干政事件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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