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韩统一部:滞留在第三国的朝鲜居民也适用于人权法
상태바
韩统一部:滞留在第三国的朝鲜居民也适用于人权法
  • 全秀真 李芝相 记者
  • 上传 2016.10.05 10:03
  • 参与互动 0
分享该报道至

图为韩统一部部长洪容杓
韩国统一部10月4日称,朝鲜派遣至海外的劳动者或餐厅员工等也适用上月起施行的《朝鲜人权法》。《朝鲜人权法》第三条将朝鲜居民定义为“在军事分界线以北居住并在该地有直系亲属、配偶、工作单位等的人”。其间,关于定义里是否包含滞留在第三国的朝鲜居民一直有所争议。主管部门统一部对此作出权威解释,指出滞留在第三国的朝鲜居民也包含在内。这是在朴槿惠总统10月1日国军日纪念仪式上发表规劝朝鲜居民脱北的发言之后出台的措施。

韩国统一部当局者表示,“滞留在第三国的朝鲜居民也在朝鲜政府的统治之下,从这点上说他们也是《朝鲜人权法》的适用对象”,并指出“可能会对他们进行人权实况调查和人权保护活动”。朝鲜人权档案中心主任徐斗铉也认为,“虽然现在重点以韩国国内的脱北者为对象展开朝鲜人权实况调查活动,但是长期来看有必要包含第三国的朝鲜居民”。

但是韩国政府对于滞留在第三国的脱北者是否适用《朝鲜人权法》仍持慎重立场。韩国统一部当局者解释称,“要考虑到与相关第三国的外交关系”,“很难认为脱北者有在朝鲜生活的依据”。

另一方面,在野党强烈批判当天朴槿惠总统规劝脱北的发言。民主党国会代表禹相虎表示,“总统的发言以朝鲜崩溃论为前提,是非常危险的想法”,“如果朝鲜崩溃的话,首尔的每个区都会出现4000名难民,韩朝关系将出现极大的混乱”。国民之党非常对策委员长朴智元也批判称,“我们不能首先让朝鲜居民大量脱北,让朝鲜体制崩溃”。对此,新国家党国会代表郑镇硕反驳称,“禹代表的言下之意是不管朝鲜是否进行核开发,也不管朝鲜居民是否处于水深火热之中都‘不要去招惹朝鲜政权’”。
댓글삭제
삭제한 댓글은 다시 복구할 수 없습니다.
그래도 삭제하시겠습니까?
评论 0
댓글쓰기
无须注册会员快捷留言

精选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