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被美国政府指定为人权侵害对象国的有古巴、伊朗、叙利亚和朝鲜等国。在这些国家中,“仅以人权侵害为由就将第三国领导人列为制裁对象的情况,朝鲜尚属首例”(韩国外交部当局人士)。
特别是,对朝鲜的制裁不会只限于这一次举措。根据被用作这份报告书依据的《对朝制裁法》(HR757),美国政府以后必须向参众两院的外交委员会提交“朝鲜政治犯收容所报告书”和“朝鲜人权改善战略报告书”,并要求在“朝鲜人权改善战略报告书”列出强制遣返脱北者的国家名单和接受朝鲜劳动者的国家名单。而且法律明确规定,政府提交报告书的时限为法律生效后的180天以内。因此预计美国政府将在8月16日左右提交这两份报告。
此外,法律还规定各个报告书中的内容需要在三年内保持更新,每180天更新一次。也就是说,除了这次之外,美国还将制作第二、第三次报告书。不仅在奥巴马总统任期结束(2017年1月)之前,如果朝鲜没有采取实质措施改善人权,美国下届政府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持续对朝鲜施压。
美国政府的报告书内容甚至远远超过了韩国政府的预期。韩国外交部当局人士说“原本以为报告书中只会将中级以下的实务管理人员列入制裁对象,没想到在韩美两国的最后协商过程中,竟然把金正恩列入了其中”,表示“非常意外”。
据称,金正恩拒绝妥协的态度也对奥巴马政府采取超强硬措施起到了一定影响。前任美国驻韩大使克里斯托弗希尔在接受《纽约时报》采访时表示“制裁虽然会导致与朝鲜的协商变得更加困难,但金正恩并没有寻求通过协商解决问题,这是事实。这是他应该受到的惩罚”。战略与国际研究中心(CSIS)韩国专家Victor Cha说“这是奥巴马政府的一种施压手段,意在等民主党政府通过今年大选延长执政时间后以此施压朝鲜参加无核化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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