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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推翻原判 宣判前财经部局长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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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推翻原判 宣判前财经部局长无罪
  • 金承眩•朴晟佑 记者
  • 上传 2009.01.16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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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5日,大法院二部宣判因收受现代汽车集团贿赂嫌疑而被起诉的前财政经济部金融政策局长边阳浩(55岁)无罪,推翻原判。

与边阳浩前局长一道因收受贿赂嫌疑而被起诉的前产业银行副总裁朴相陪(64岁)、韩国产业银行投资公司代表李成根(61岁)等四人也被判无罪,推翻原判。受现代汽车集团指示行贿的前AHNKWON会计法人前代表金东勋(60岁)也被判无罪,推翻原判,大法院将此案件驳回至首尔高等法院。

裁判部表示:“根本无法证实前局长边阳浩收受贿赂的犯罪事实,金东勋向前局长边阳浩等行贿的供词并无依据。”

此外,裁判部还做出如下说明:“在行贿受贿案中,若想只靠行贿人的供词而判定罪行,不仅要能够证实行贿人的供词确凿无误,还要有足够的说服力能让人不起疑心。”

此前,前局长边阳浩在一审中被判无罪,但在二审中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1亿5000万韩元的罚款,同时被法庭拘捕。当天,大法院批准了前局长边阳浩的保释,并将其释放。

2001至2002年间,前局长边阳浩收取了前代表金东勋的2亿韩元,并答应帮助协调处理好现代汽车集团子公司——Aju金属有限公司和威亚有限公司的2000亿韩元的债务成立。2006年,前局长边阳浩因上述犯罪嫌疑被起诉。前代表金东勋则因从现代汽车集团收取了41亿6000万韩元游说费并行贿了其中的20亿2000万韩元的嫌疑而被起诉。

二审法院认定前代表金东勋犯的行贿行为,判决20亿2000万韩元行贿款中的6亿2000万韩元为定罪部分。但大法院表示:“6亿2000万韩元与其剩下的金额有所不同,并无证据证明其被用作了行贿资金。”

对此,大法院做出了进一步补充说明:“尽管前代表金东勋对行贿行为供认不讳,但由于他从现代汽车集团那里以游说资金为由收取了数十亿韩元,其本人处在无法摆脱重大责任的尴尬境地。考虑到该因素,应该对其供词的真实性进行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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