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2点30分左右,赵前副社长一案的庭审工作在首尔西部地方法院303号刑事法庭由刑事12部(部长 吴星禹)进行,赵前副会长身穿浅艾绿色囚衣出庭受审。她头发蓬乱,没有丝毫妆容,庭审过程中一直深深低着脑袋,几乎没有做出任何动作。在确认身份时,法官询问她的职业,她回答“无业”。在检方阅读控诉内容,读到她“曾对朴昌真(音)乘务长说‘凭什么居然敢顶嘴,我不是说了停下来吗’等话”时,她曾用黄色的手绢擦拭眼泪。
检方与赵前副社长方面针对各焦点争议进行了激烈对峙。检方表示“赵前副社长强制要求正运行的飞机停下来,改变航路”,“属于《航空安全法》上的飞机航路变更罪”。对此,律师方面表示“飞机在返回(push back)之后,要走240米左右才能到达滑行道起飞,根据回航当时美国JFK机场的监控录像,飞机在17秒内仅移动了17米”,强调由于飞机启动时间较短、移动距离太短,赵前副社长根本不知道飞机已经开始移动。此外,律师还反驳称“法律上并没有关于航道的明确定义,把飞机驶往地面滑到的距离也算作航道,违反了罪刑法定主义的原则”。对于赵前社长在机内对乘务长实施暴力的嫌疑,律师表示“当时赵前副社长处于兴奋状态,并无准确记忆,乘务长和乘务员也是一样”,“以不准确的记忆为凭据陈述的内容可能存在夸张成分”。
法官在庭审的最后部分表示,利用职权把韩进集团会长赵亮镐和与当时事件有关的乘务员选为证人。法官表示“朴乘务长是否能在大韩航空继续工作是现在关注的焦点”,“关于赵前副社长的量刑,将根据朴乘务长能否从实质上继续留在公司工作等情况,对赵会长进行职权审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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