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韩国检方推动根据收入水平决定罚款金额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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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检方推动根据收入水平决定罚款金额制度
  • 金承眩 记者
  • 上传 2008.12.20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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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韩国大检察厅决定降低罚款额度,以使低收入民众能够负担小额罚款。为此,大检察厅决定推动引进“日收罚金制”。“日收罚金制”是以犯罪者一天的收入为基准来决定罚款额的制度。大检察厅刑事部部长闵有台表示:“瑞典等先进国家实施的‘日收罚金制’将被用于为维持生活而犯罪的人,这样可以减轻民众们的负担。”

这是法务部和行政安全部12月16日发表的《保障民众生活安定的民生和治安对策》的后续工作。检方决定从明年1月开始,在考虑缴纳罚款的可能性等之后,将过失犯罪者或为生活犯罪者的罚金金额减少为现在的二分之一到三分之一。对于领取国民基础生活保障的为生活犯罪者,罚金金额原则上将减少到现在的三分之一。

检方决定对偶发且没有再犯可能性的犯罪者积极实行暂缓起诉。对于希望就业的为生活犯罪者,检方将推动“附加职业培训条件的暂缓起诉”,即在与劳动部协商后,以接受职业培训为条件给予暂缓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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