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韩美缔结税收信息交换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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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美缔结税收信息交换协定
  • 金东镐 记者
  • 上传 2014.03.20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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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美国金融公司存放一万美元以上,账户信息会在韩国自动公布。这是因为从7月1日起实行韩国和美国相互公布公民账户信息的协定。通报以上一年度年末余额为基准,在每年9月进行。

3月19日,韩国企划财政部和美国财政部就《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协定》的制定和协商达成协议。根据该协定,如果美国人在韩国金融公司拥有超过5万美元的金额,信息会公布在美国国税局(IRS)。到期时返完金额超过25万美元的储蓄性保险也是公布对象。超过25万美元账户的法人也会被公布。

 与此相应,韩国人在美国金融公司开设的账户中一年利息超过10美元的账户信息也会上报给韩国国税厅。要想在美国掌握账户信息,必须是代扣税征收对象的账户,代扣税征收对象是从一年利息超过10美元的账户算起,本金大概一万美元左右。 

银行、金融投资公司,以及保险公司将利息、分红、其他源头收入、账户余额信息向本国国税厅报告,两国国税厅每年9月以相互交换信息的方式完成信息互换。两国金融公司和税务局以账户持有人的国籍、住址、出生地、电话为基础判断是否为对方公民。 

该规定向在美国拥有账户的韩国人以及在韩国持有账户的在美侨胞拉起了警报。这是因为如果明年9月信息交换开始,期间未申报的金融所得将会浮出水面。目前海外金融账户余额一年若超过10亿韩元,韩国会要求其申报账户交易信息,未执行时会被罚款,但是没有自动申报的情况很多,因此对金融账户现况的把握比较困难。 

在美侨胞之中,在韩国账户中存钱的美国永久居留权持有者如果没有将韩国存款的利息所得向IRS申报,有可能要缴纳大额罚金。美国本国的很多金融财产向海外流失,征税无法正常进行,因此正在扩大与外国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协定的缔结。 

根据该协定,企划财政部为防止境外逃税而运行的海外金融账户申报制度的实效性将会大大提升。企划财政部税收企划局长韩铭辰说到,“之前两国国税厅根据要求只能进行信息交换,对追查境外逃税仍有局限性,但是从明年起,会更加方便掌握海外金融账户”。

 企划财政部计划以该协定为契机,逐步扩大税收信息自动交换协定的对方国家。目前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和20国集团(G20)正在积极引进全球税收信息自动交换体制,因此与韩国进行账户信息自动交换的国家也会继续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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