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鱼教授通过发表文发表自己的意见称:“根据离职率和退休率来看,每年将会有18万~24万劳动者享受到退休年龄延长所带来的利益,随着退休年龄的延长,企业所要承担的额外劳务费就会随着年份的增长而累积得越来越多,届时,这些额外的劳务费用就成为企业单方面的负担,并减弱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会对青年的雇佣带来负面的影响,最终雇用市场会因此大受打击。”
对于退休年龄延长这一政策,延世大学李智满(音)教授(经营学)分析道:“如果还像现在这样继续雇佣新人的话,那么企业所要承担的劳务费将会比现在增加17.5%,最高时将会增加37.5%。”D公司某人事劳务担当委员在讨论时说道:“政府全然不顾企业的状况,没经过什么缓冲过程就强行地推行退休年龄延长制度,企业会因此受到更大的冲击。”日本于1994年制定了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的法律,但日本当时已经有93%的企业实施了60以上才退休的退休年龄制度,所以企业几乎没有因为该条法律的制定而受到什么打击。
韩国却与日本不同。2011年年末,韩国劳动雇佣部以规模在300人以上的企业为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的结果显示:适合推行60岁以上退休的退休年龄制度企业仅占所有企业的23%,剩下公司规定的退休年龄都在55岁~57岁之间。
韩国企业的劳务费之所以会随着退休年龄的延长而呈现出递增式的增长态势,是因为大部分韩国国内企业采取的都是号俸制的工资发放制度,这种制度不论员工是何职务和所做贡献多大都一律按照工作年限发放薪金,直至2012年末,韩国国内已有75.5%的企业采取了这种制度。
李智满教授在当天的讨论会上表示:“若国内企业像现在这样继续雇佣新人,进而推行新规定的话,那么到2016年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时,企业的整体人数将增加17%左右,届时,如果企业仍不把号俸制转变为和生产成果相关联的职务等级制或按劳分配制,那么企业就会面临巨大的负担。”李教授还说道:“退休年龄延长至60岁的话,即使某个时期工资有所降低,但一生的工资的整体数额还是增加的,劳动界应该注意到这一点。”
鱼秀凤教授表示:“劳动者是退休年龄延长制的最大受益人,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费用负担。短期内,需劳动者协助薪金体系的改革,长远来看,还需调动大家的生产积极性。”另外,他向政府提议称:“应该像日本一样,给企业一个缓冲的时间(去适应新制度),只有这样退休年龄延长制度才能自然地显示出其优越性来。”此外,梨花女子大学咸仁姬教授(社会学)还指出:“政府还应出台雇佣方面的相关法律,以提高雇佣与薪金之间关系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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