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事服装事业的C某(63岁,女)上月与丈夫D某(67某)离婚了。1975年结婚的两人觉得他们之间的关系破裂到再也无法恢复了。夫妻两人共同经营事业,赚了不少钱,但丈夫想去海外发展,于是2009年之后拿着他自己的股份去了越南。丈夫事业失败后,两人关系开始恶化。首尔家庭法院家事3部上月接受了离婚申请,称“有了各自的经济活动方式后两人开始分居,双方都没有努力去解决问题”。
一起生活了20年以上的夫妻所谓“黄昏离婚”正在不断增加。10月20日,大法院出版的《2013司法年鉴》中显示,去年受理的11万4316件离婚案例中,结婚时间在20年以上的夫妻有3万零234件,占整体的26.4%。随着2009年还只是22.8%的黄昏离婚比重在持续增加,每年的最高值也在被不断更新。相反,同居0~4年的夫妻的“新婚离婚”去年达到了2万8204件(24.6%)。这一比例从2009年的27.2%开始,每年都在持续减少。黄昏离婚人数多于新婚离婚,这是从去年开始出现的。
对于黄昏离婚人数增加的最大原因,专家们认为是随着女性社会地位的提高,期待寿命的增加,妻子们不想再忍气吞声了。
首尔家庭法院宣传官金辰玉解释说“审判工作做多了,发现越来越多的妻子都有‘孩子们都抚养成人了,现在我也要过一过像个人的生活了’的想法”,“不再接受过去家长制陋习的社会氛围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1991年修订《民法》时引入的财产分割制度产生的影响也不容小觑。最近由韩国女性政策研究院研究委员宋晓珍(音)等人发表的《离婚时与财产分割相关的最近判决案例分析》论文中显示,去年由首尔家庭法院判决的493件财产分割案例中,判决妻子享有一半以上财产的案例大幅增多,达到了22.5%。这一数字在1998年为5.4%、2005年为9.4%。KAIST文化技术研究生院的李元载(音,社会学)教授表示“过去忌讳离婚的决定性原因——经济困难因为财产分割制度的引入得到了部分解决,这也是黄昏离婚增加的一大原因”。
经历产业化时代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资产的一代人开始隐退,进入了老年阶段,这也是另一大原因。因为贪图父母财产的子女们为了更多地占有财产,鼓励父母离婚的情况正在增多。法务法人太平洋律师林采雄表示“只给儿子财产或有私子生的家庭,部分子女会怂恿母亲提起离婚诉讼”,“这是考虑到丈夫去世后,私生子也要参与财产分割,按照比例分割才占的话自己获得的部分会减少这一点”。
另外,离婚原因中认为性格不合的夫妻占到了近一半,为47.3%。经济问题(12.8%)、配偶有外遇(7.6%)、家庭不和(6.5%)、精神·肉体虐待(4.2%)等其它原因的排名紧随其后。离婚当时未成年子女的数量为“无子女”的最多,为47.1%;接下来是1名(26.3%)、2名(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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