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至1996年首尔地方检察厅成立的12·12和5·18特别调查本部的相关人士8月18日透露“经证实,全前总统退休后,曾将2000亿韩元以上的秘密资金按照1亿~3亿单位分开,平均每两个月往借名账户转移一笔”。检方当时掌握到,全前总统每年都会使用4200~4800个借名账户进行洗钱。检方推测,截止到检方开始正式进行调查,8年时间里全前总统共使用了3万个左右借名账户进行洗钱。调查组相关人士表述“洗钱的过程十分复杂,找到1个借名账户最少需要5天时间”,“没有金融专家帮忙,根本不可能办到”。
调查组当时虽然追踪到了数量巨大的借名账户,但最终并未找到这些钱的准确用途,并就此中断了调查。但是,在此之后,全前总统依然在持续进行洗钱工作。1997年大法院判决对其追加征收2205亿韩元款项之后,由于当年年末金泳三前总统对其进行了赦免,于是全前总统变不想要上交追加征收金额,开始更加明目张胆进行洗钱。另有一名调查组相关人士表示“2004年被确认转移给全前总统的二儿子全宰庸(音,49岁)的160亿韩元秘密资金就是通过这种渠道完成的”。
事实上,全斗焕前总统未缴纳追加征收金回收组还证实,全宰勇在首尔梨泰院购入4套高级公寓的钱便来自全前总统利用高利贷业主和流浪汉名义开设借名账户洗钱的秘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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