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检方大范围追查前总统全斗焕一家的金融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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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大范围追查前总统全斗焕一家的金融商品
  • 李东炫 记者
  • 上传 2013.07.2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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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方对前总统全斗焕(82岁)一家的证券、债券、保险等金融商品进行了大范围追查。

7月23日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未缴追缴金特别回收负责小组(组长金滢俊)已要求多家韩国证券公司提交全前总统和儿子全宰国、全宰庸 (音)最近20年的一切金融交易信息。在检方向法院申请的扣押搜查令上,金融账户追查期间为1993年至2013年7月3日。检方向证券公司一并出示了搜查令和“提供金融信息请求书”。

另外,检方还在对所谓“全斗焕债券”展开再次调查。之前检方在调查中发现全前总统自1988年退任后曾将秘密资金转变为债券。检方已掌握到该债券通过全前总统的子女、亲戚和亲信等进行分散保值和增值的线索,目前正在调查债券的种类和规模。

检方的首要目标是查出2004年浮出水面的价值167亿零500万韩元的债券。当时搜查现代集团秘密资金的大检察厅中央搜查部追查到了该债券,中搜部认定债券出处是“全斗焕秘密资金”,并以逃税的嫌疑起诉了全宰庸。但是在大法院发回重审之后,2007年首尔高级法院刑事7部(裁判长宋永天)仅认定其中73亿5500万韩元是“全斗焕秘密资金”,认为其余93亿5000万韩元来自外祖父李奎东(音)的赠与。

但是,2006年全宰庸提出行政诉讼要求“免除西大门税务所对这笔钱附加的80多亿韩元赠与税”后,诉讼结果出现了新的变化。2008年首尔高法行政6部(裁判长黄赞铉)判决“167亿零500万韩元债券全部都是全斗焕秘密资金”。当时裁判团还列出了李奎东负责管理全斗焕秘密资金,并且93亿5000万韩元跟其余秘密资金出处一样等理由。

但是,检方并未追回这两个判决中被判定为秘密资金的债券作为追缴金。因为检方未在“诈害行为取消诉讼”法定期限(5年)内及时将债券所有权转至全前总统名下加以追缴。

同时,检方正在追查167亿韩元债券的源头——约1400亿韩元规模的“全斗焕债券”。1995年首尔地方检察厅12.12和5.18事件特别搜查本部曾推测称,全前总统一家用处不明的债券规模约为1400亿韩元。但是当时检方并未继续追查1400亿韩元债券的去向。因为当时的搜查集中于调查12.12军事政变和5.18光州民主抗争的情况,而且很大一部分出于认为全前总统方面会缴纳追缴金的错误判断。

过去两次追查“全斗焕秘密资金”均以失败告终,检方能否成功追回追缴金还是未知数。因为时隔18年再调查全前总统的隐秘资产和该债券的关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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