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水原地方法院刑事11部对于因涉嫌两次性侵情妇10多岁的女儿而被起诉的李某(54岁)判处了15年有期徒刑。法院表示“犯人用凶器威胁未成年受害者对其实施性侵犯,并用照相机拍下情妇的裸体照片等,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有必要长期将其与社会进行隔离”。
这两起审判在判决时均忠实遵守了修改后的法律和量刑标准。但一般而言,与最严重的杀人罪相比,性犯罪的量刑年限要更高。这是因为最近随着性犯罪的频繁发生,国会对性犯罪的量刑也大幅提高,大法院也大幅强化了量刑标准。实际上,就量刑标准而言,以未满13岁以及残疾人为对象实施的强奸伤害罪的基本量刑范围为拘役9~14年,要高于一般动机杀人罪的基本量刑(9~13年)。
随着类似“量刑逆转”现象的发生,认为“应提高杀人罪量刑标准”的呼声很高。一线法官们也发表意见认为“性犯罪虽是不亚于杀人罪的重大犯罪,但杀人罪的量刑标准相对还是较低”。
据此,大法院量刑委员会(委员长 李基秀)3月25日召开第47次会议,确定了含有提高杀人罪量刑基准等内容的草案。草案规定,将因怨恨、家庭不和、财务关系等引起的“一般动机杀人”的基本量刑由9~13年提升至了10~16年;将报复杀人、盲目性杀人等“谴责动机杀人”的量刑标准由12~16年提升至了15~20年;将伴有性暴行、抢劫等的“重大犯罪结合杀人” 的量刑标准由17~22年提升至了20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并杀害很多人的“极端轻视人命杀人”的量刑标准由22~27年提升至了23年以上甚至无期徒刑。量刑委员会表示,存在重判及轻判事由时的量刑标准也略有提高。
量刑委员会还删除了“在欺骗或强迫儿童、青少年、残疾人进行的性犯罪事件中,如无暴行或威胁行为可减轻量刑”的特别减刑条款。这是考虑到,以容易害怕或未抵抗的受害者为对象实施的犯罪,即使并无具体暴行以及威胁行为,犯罪性质也并不因此减轻,因而做出的决定。在此之前还提高了被指与法定量刑相比判决过轻的以成人为对象(13岁以上)实施的性犯罪的量刑标准。
量刑委员会计划咨询相关机构,在4月22日即将召开的第48次会议上对杀人犯罪以及性犯罪的修正量刑标准进行最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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