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教育科学技术部透露,规定学校在招聘负责保护学生的警卫人员时可以对应聘者的所有犯罪经历进行查询的《学校暴力预防及对策》相关法律修订案正在被国会稽留。教育科学技术部根除学校暴力课课长尹素英(音)说:“为减少以学生为对象的犯罪,应该阻止犯罪可能性大的人在学校就业”,“该法案一经通过,将可以立即实施”。
修改案中包含“国家、地方政府或校长在任命或部署学生保护人员时,可以向警察厅长等相关机关请求调取犯罪经历资料”的内容。在此之前,学校只能依据《儿童及青少年性保护法》请求调取保安人员等校内从业者的性犯罪前科,限制其就业。
该修订案是朴仁淑(新国家党)议员等国会教育科学技术委员会所属的11名朝野议员于2012年11月倡议的。
2012年与教育科学技术部一起对全国学校的安全情况进行检查的龙仁大学 (警护学系)朴埈奭教授说:“负责任命学生保护人员的学校校长很难对应聘者的资质进行详细验证”,“这些是负责学生安全的人,有必要对他们的所有犯罪经历进行调查。”但也有人提出,这一做法会侵犯基本人权。加图立大学教育科学系教授成基善指出:“虽然限制再次犯罪可能性较大的性犯罪者在学校就业是正当的要求,但是调查相关者的所有犯罪经历并禁止其就业,可能会引发人们的争议”,“他们已受到法律的处罚,再被限制就业,可以算作是双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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