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8日,据JYJ的经纪公司C-JeS娱乐等的消息,SM和JYJ的3名成员(金在中ㆍ朴有天ㆍ金俊秀)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共识,双方决定以提出假处分申请的日期2009年7月31日为准,终结之前签订的所有合同,并达成协议撤回所有诉讼,从此双方之间将互不干涉。
SM方面称“3人既已无意继续以‘东方神起’成员的身份展开活动,为避免给现在以‘东方神起’身份活动的瑜卤允浩和最强昌珉继续带来伤害,公司认为,结束诉讼是最好的选择”。JYJ方面的世宗法务法人解释说“这次事件为改善演艺界不公正的惯例创造了契机”。
2004年以SM旗下组合“东方神起”身份出道的金在中、朴有天和金俊秀三人于2009年7月以合同日期过长为由状告SM,并提起假处分申请,要求法院宣布终结与SM的专属合同效力。2010年三人组成新组合JYJ展开活动,并坚持与SM进行法庭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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