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TC的法官彭德尔10月24日(当地时间)在ITC官网上公开了对苹果2011年7月起诉三星“侵害本公司6项专利,要求禁止进口三星产品”案件的初步判决文。判决中,彭德尔法官认为“Galaxy Tab7.0和10.1,Galaxy s和s2、Nexus s”等三星产品侵害了苹果iPhone正面设计的1项专利以及“在屏幕上以半透明方式显示App”、“耳机插头内话筒识别方法”、“识别用户不正确触屏动作的方法”等3项商用专利。在这其中,有2项是苹果的创始人史蒂夫·乔布斯作为共同策划人申请的专利。苹果主张的“iPhone外观设计”和“耳机插头插入识别方法”等其他两项专利侵害并未得到认证。ITC将在2013年2月举行的委员会全体会议上对初步判决进行审查,然后做出最终判决。
ITC在今年9月份就曾站在苹果一方。当时,ITC的法官肯迪对三星提起的“苹果iPhone、iPod、iPad侵害了三星的技术专利”一案做出了“未侵害相关专利”的初步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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