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检方与国民权益委员会消息称,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特殊3部在2011年4月受权益委员会委托开始了相关调查。据悉,检方在对防卫事业厅的相关者进行循环调查之后,最近对武器中介商B某进行了传唤调查。
防卫事业厅在2007年选择韩国国内防卫产业公司韩华与美国武器企业D公司作为中标企业,投入600亿韩元购买了1000余发每发价值3977万韩元的掩体炸弹。但是,防卫产业厅曾在2004年通过与美国政府的直接交易,以每发大约1300万韩元的价格购入了116发掩体炸弹。这意味着,交货价格在3年内上涨了几乎3倍。这是因为,2004年通过美国政府购买时,是以“对外军贸(FMS)”的形式直接购入的完成品,而在2007年,购买方式变成了从美国买进零部件在国内进行组装的“国内购买”。
对此,防卫事业厅解释称“由于通过FMA方式购买的价格太贵,因此使用了国内购买的方式”。但有人指出,面对三年前曾通过FMA方式低价购入掩体炸弹的事实,这一说法显然站不住脚。事实上,据悉在2006年当时,韩国空军和国防研究院(KAIDA)等就曾因为考虑到价格问题而推荐使用FMA购买方式,而不是国内购买。防卫事业厅的内部相关者也表示“FMS的价格几乎不可能在两三年时间里上涨2~3倍”。也就是说,防卫事业厅在2007年核算的FMS价格可能比实际价格夸大了许多。某防卫产业界的相关人士主张“防卫事业厅高层干部A某和武器中介商B某之间曾有过私下联系”,“两人曾于2006年4月18日在首尔某特级酒店见面合计国内购买的事宜”。在本报独家入手的B某的亲笔便条显示,B某曾在当日写下了“计划用与第一次相同的方法,无需为6月项目方法的决定担心”的语句。“第一次项目”指的是韩国政府在1995年从海外引进掩体炸弹技术和零部件在韩国国内组装,最终以失败告终一事。B某是D公司总裁的姐姐。B某还涉嫌通过从中介绍武器进口而获取中介手续费。
对此,A某表示“当时确实在酒店中见过B某,但并未谈及有关购买掩体炸弹项目的问题”,“这是B某的竞争对手恶意编造出来的谣言”。本报多次试图联系,但始终未能联系上B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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