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此举原因在于,每年都会有超过1万起虚假及恶作剧拨打112报警的事件,不仅造成了巨大的警力浪费,并影响警方侦破其他犯罪案件。
5月29日,警察厅表示,将仿照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做法,对恶性利用112报警的当事人实施包括人身拘留在内的刑事处罚并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为此,警察厅正与法院合作推动立法,以便对恶意报警行为实施拘留为主的处罚,并提高轻度犯罪的量刑标准。
事实上,警方曾拘留了4月29日发短信称“我现在很危险,请追踪位置来救我”虚假报警的A某(19岁),而且,城南寿井警察署还对A某提起了诉讼,要求赔偿警方出动警车油费、工作时间之外加班费用等共计1184万韩元的损失。当时,警方出动了包括支援队巡查车、刑事机动队和5分待命警察在内的共30余名警力,展开了约7个小时的搜查。
4月18日,警察方面还曾收到B某(22)的虚假报警信息,称“我被陌生人关在轿车里,快来救我”。B某因此被安养万安警察署进行了不拘留立案,并被起诉,要求赔偿警察出动费等共1362万韩元的损失。
警察厅对最近5年间发生的虚伪报警事件进行统计的结果显示,此类案件平均每年约有1万余起,其中有1500余件会受到处罚。在2011年发生的10861起虚假报警案件中,受到处罚的有1382起(12.7%),其中98%被处以10万韩元以下罚金。
警察厅相关人士表示“根据刑法第137条的规定,虚假报警行为已构成妨碍公务罪,应当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1千万韩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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