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周六)
“虽受金正日表彰,但因与韩国人见面被当作间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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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受金正日表彰,但因与韩国人见面被当作间谍”
  • 韩英益 记者
  • 上传 2012.04.30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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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脱北者的证言为依据,国家人权委员会《朝鲜侵害人权案例集》中收录有60多件人权侵害案例。值得注意的是,这是国家机关对案例集里收录的关押在8个朝鲜收容所里的278名人员名单进行的首次公布。人权委员会的相关人士表示“目前为止收集到600左右的被监禁者名单,但经核查,仅将确定的278人名单收录在案例集中”。

脱北者郑光日(音,49岁)提供了278名中187名脱北者的资料。郑某说:“自2003年脱北成功到达韩国之后的2004年起,历5年时间做出了这份名单”,“起初是通过回忆来做这份名单的,记不太清楚的部分是在之后通过曾被关在收容所的脱北者们得到了确认”。

郑某于2000年4月至2003年4月被关在咸镜北道15号政治收容所(耀德收容所)中。在中国延边做贸易时,因业务来往与韩国人的一次接触成为其被关押的祸根。1997年因赚得70万美元外汇获金正日表彰的他转眼间成了间谍嫌疑犯。在朝鲜社会中倍感幻灭的郑某从收容所释放后就逃离了朝鲜。

郑某说:“无论身处多高的职位,只要是被监禁过就意味着要被打入地狱。”被监禁时,在被囚当时,相当于韩国法务部长的中央人民委员会法务部长安昌南(音,64岁)和副部长级的沈哲浩(音,53岁)递信省副相也并不例外/这两位同郑某属于同一个班(工作组)。“高官干部们进来的时候大都大肚便便,而出去的时候则变得皮包骨头”。

他说明“高官干部被监禁在政治犯收容所的理由虽各有不同,但大致都是因为失宠”。同样是收受贿赂,依金委员长意志,只有那些“损害当权利益”的情况才被收押到收容所。如果是单纯收受贿赂,则被送去相当于韩国教导所的教化所。郑某说“政治犯收容所意味着要让其在朝鲜永无翻身之日或金委员长要教训一下某人才将其送进去的场所”。

郑某强调“朝鲜很多内部的事情很多时候都是按照韩国社会的口味而被歪曲报道。最重要的是如实地将朝鲜人权向外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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