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4点,在釜山市影岛区韩进重工业影岛造船厂警卫室里,3名俄罗斯船员出示上岸许可证和护照后,警卫职员只将船员的长相与照片比对后随即为其打开入口大门。他们是2月29日为修理船舶发动机而入港的5600吨级集装箱船的船员,其中A某(22岁)持有俄罗斯制造的气体发射式手枪(MP-654K)。造船厂负责人表示“没有搜查他们的衣服和背包等随身物品或搜身”。
A某当天与两名同僚船员一起乘坐出租车在中区南浦洞乐天百货商店光复店前下车。出租车司机朴某(58岁)看到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A某后兜插着手枪,于是立即报警。一行3人逛了国际市场和南浦洞地下商场等市民密集的地区,之后乘坐其它出租车回到造船厂,于傍晚6点35分左右被潜伏在造船厂入口的警方逮捕。
A某在警方调查中陈述“是为了保护自身安全才持枪”,他因涉嫌违法《硫炮刀剑火药类管制法》而被不拘留立案。据悉,A某在离开俄罗斯之前,在符拉迪沃斯托克(Vladivostok)花了20多万韩元(以韩币价值为基准)购买了这把手枪。被捕当时,他的手枪里有5发2毫米的钢珠子弹。如果用这把手枪进行近距离发射,可造成杀伤,威力强大。
釜山海关宣传负责官崔江秀(音,54岁)说,“虽然相关造船厂的疏于管理是第一大问题,但海关也有管理疏忽的责任,正在筹划对策”。外国船舶进入国内码头时,船员的上岸许可由出入境管理事务所负责;乘务员出入码头时,对其随身物品的检查则是由海关管理。但是1995年关税厅批准釜山、仁川和蔚山等全韩国64个码头的修理外国船只的造船厂等可自行管理外国船员等的出入。他们主要负责确认上下船者的身份,必要时还可以以准海关人员的身份搜查其是否携带枪械类和毒品类等危害社会的物品。
影岛警察署搜查课长成政奎(音,43岁)说,“对外国船员如此出入管理,很担心其会制造恐怖或犯罪行为”,“将向出入境管理事务所或海关发送要求强化管理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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