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纵容“从北”势力不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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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容“从北”势力不是进步
  • 金尚谦 韩国东国大学宪法学教授
  • 上传 2011.08.08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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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笔者看到了一些关于在韩国法庭上喊口号支持朝鲜领导人的被告人的媒体报道,这让笔者重新思考了韩国的根本到底是什么。很难把这一事件看作是单纯的违反国家安保法的行为。在负责守护韩国法律秩序的司法部大堂上,该被告高呼着那些反对大韩民国的朝鲜领导人的名字,嘲笑韩国法庭的判决,这种做法是对韩国的存在本身和宪法秩序的否定。更严重的问题是,尽管韩国法庭上出现了这种闹剧,但审判部门却没有采取任何的后续措施。这意味着韩国法院最终默认了这种否认韩国的行为。

所谓的“从北”(遵从朝鲜、追随朝鲜)势力就是利用韩国社会的这种氛围,隐藏在韩国社会的各个角落,介入一些争论的焦点问题。尤其是教育、劳动、福利等问题成了他们最好的利用对象。因为这类问题涉及到尖锐的利害关系,所以经常会成为人们争论的对象,如果好好加以利用,能使社会矛盾激化。过去类似的事例可以在国会或补习班中发生的间谍事件中看到的。他们巧妙地把社会问题变成政治问题,把政界拖下水,策划使社会分裂和混乱。因此,在现实的政治中,各政党应该更加小心。如若不然,政党们可能在无意中被牵扯进去,沦为被这些人利用的工具。

但是,韩国社会并没有明确意识到“从北”势力的存在,没有准确掌握它们的真实面目。顾名思义,“从北”势力并非那些韩国社会熟知的进步势力或保守势力,而是“追随朝鲜”的势力。追随朝鲜意味着什么?意味着否定大韩民国。因为韩国的宪法不承认朝鲜是独立的主权国家,而且朝鲜也不承认韩国。这与国际法上承认双方为不同的主权国家是两个问题。

加之朝鲜推崇的是人类历史上绝无仅有的三代世袭制,是个蹂躏人权的独裁国家。虽然朝鲜居民是韩国的民族同胞,但朝鲜属于非法团体和反国家团体的事实是不会变的。追随这样的朝鲜,就是否定韩国的存在,否定民主主义。

虽然朝鲜也有法律,但是朝鲜法律不允许国民享有人身自由或迁居自由,也没有职业的自由,没有用来保障国民基本权利的审判请求权。“从北”势力对韩国人权问题指手画脚的目的在于掩盖朝鲜人权问题。他们提及过去韩国的独裁问题不过是为了给朝鲜的独裁寻找合理性。

为了韩半岛的和平统一,不得不容忍朝鲜,这种想法不过是自欺欺人。在以自由与平等为核心理念的民主主义面前,朝鲜是站不住脚的。朝鲜不过是那个击沉天安舰、炮击延坪岛、杀害国民的好战非法团体而已。追随这种朝鲜的势力是否定以民主法治为基本的韩国宪法秩序的反民主势力。无论他们以多么华丽的辞藻来欺骗这个社会,他们的目的还是要追随朝鲜。

之前,韩国社会积极投身民主化,曾陷入玉石不分的陷阱中。民主主义中的“自由”指的是以个人的责任为前提的自由,平等也是实质性的平等,这种平等允许那些排除了个人偏见的、合理的差别对待的存在。对于这些借着自由与平等的名义妖言惑众、表面上包装成民主主义实则借此煽动社会引发混乱、否定现行法律的“从北势力”,国家应该彻底将它们制服。

对于此次“王在山间谍团”事件牵扯到的“从北”势力,必须进行彻底的调查和定性,并根据其结果严厉地追究其法律责任。因为“从北”势力是否定民主主义的反民主势力,是否定韩国宪法秩序的反宪法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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