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畿地方警察厅网络搜查队已经确定题为‘脚踢[Low Kick](用脚攻击下半身)儿童的青少年’的视频(照片)是3年前施暴者朋友们用手机拍摄,并有散播的嫌疑(违反有关暴力行为等处罚的相关法律),11月2日对3名高中学生进行了不拘留立案。
根据警察的调查,2006年7∼8月首尔某中学3年级学生A君(19岁,现高中3年级)等3名同学,在位于首尔松坡区家附近的游戏场采取石头剪刀布决定输的人采用当时很流行的格斗中踢下身的动作‘脚踢 [Low Kick]’攻击男童。在游戏中输掉的A君就在光天化日之下,尾随着正在路上行走的7∼8岁男童,用右脚猛踢男童的左大腿内侧,使其仰面摔倒。
与A君一起的B, C君则用手机拍摄下当时的场面,并将视频传播给朋友们。后来通过messenger收到此视频的D君(19岁,现高中3年级)在今年9月4日将其上传到网络上,后来就大规模散播开来。警察对散播渠道进行逆追踪,终于找出施暴人。
京畿地方警察网络搜查队队长金基栋(音)说“A君等‘无道德地无愧疚地模仿异种格斗中的踢脚动作对儿童实施暴行。为了找乐子而将录像散播给同学们看,这样恐怕会产生社会问题。对受害儿童感到歉意。’并进行反省检讨。”
但是警察并没有找到受害儿童。相关视频在上个月27日在门户网站和UCC网站上迅速扩散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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