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离婚的夫妻中十对中有五对没有子女。本月17日,大法院方面称,通过分析去年整理统计的司法年鉴的结果显示,无子女的离婚夫妇占45.7%,达历史最高值。去年全体离婚夫妻11万5873对中,有5万2911对没有子女。离婚的夫妻中,没有子女的夫妻所占的比率在2004年为33.7%,到2005年为35.9%,到2006年为38.9%,还在持续增加。到2007年十对中有4对(占41.1%)。这一比例是有1个子女(离婚率为24.6%)或有2个子女的夫妻(离婚率为25.7%)离婚率的将近2倍。而有3个子女以上的家庭的夫妻离婚率占全体的4%。
据大法院方面称,新婚离婚和老年离婚的比例都在呈稳定增加的趋势。去年离婚的夫妻中,结婚不满4年的夫妻所占比例为28.4%,与2004年的25.2%相比增加了3.2%。离婚的夫妻中共同生活了20年以上的夫妻所占比例在去年为23.1%,与2004年的18.3%相比增加了。
大法院宣传审议官申东勋(音)称:“虽然整体来看离婚率在上升,但是有子女的家庭面对离婚问题时大多会犹豫,相对慎重”,“据统计,最近新婚夫妇的离婚率上升也是其中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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