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7日 (周六)
结婚10年以上女性50%离婚时分走家庭财产的一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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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10年以上女性50%离婚时分走家庭财产的一大半
  • 李以斯帖 记者
  • 上传 2009.06.15 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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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是指名为“家庭”的经济共同体的解体。婚姻双方分到的财产是开始第二次生活的本钱,这也是财产分割过程中常常发生激烈斗争的原因。

对132件明确财产分割比例的离婚判决案例分析显示,结婚时间在10年以下的女性中,有13.8%对分到一半以上的财产表示认可;而另一方面,结婚时间在10年以上的女性有49.5%认为应该分到一半以上的财产。

不论丈夫是平凡的上班族还是自营业者,如果妻子通过做家务、养育子女或者上班赚钱等方式对家庭财产的形成做出贡献,或家庭接受过女方父母的帮助的情况,女方财产分割的比例大。某位50多岁的女性在财产分割时得到了80%的财产。这主要是考虑到,她结婚28年期间与男方共同经营商店,购置了公寓,而男方因赌博和证券投资浪费了数亿元。还有一位60多岁的女性,结婚30多年间与丈夫作为夫妻的同时,养育子女、出租住宅房间等对家庭财产形成的贡献行为得到认可,得到了55%的财产。

而另一方面,丈夫如果经营事业或者从事某项专门职业赚钱很多,或者夫妻是在婆家生活付给房费或者是年租金的情况,女方在离婚时分到的财产份额不大。某位30多岁的女性,她的丈夫是从公公那里接手的公司,结婚14年虽然因为丈夫外遇遭受痛苦,但在离婚时也只得到了家产的30%。

夫妻关系破裂,“精神赔偿”是对夫妻双方各自责任轻重的界定。在支付和接受精神赔偿的122对中,45.1%收到了3000万~4000万韩元,超过5000万韩元的精神赔偿职业仅有6名。某30多岁的女性,其作为企业代表的丈夫因通奸被判决付给她一亿韩元的精神赔偿;某30多岁的男性,妻子的不贞被判获得8000万韩元的精神赔偿;某40多岁的家庭主妇,其丈夫不付给生活费且对妻子不忠,其婆婆冷待,该主妇分别从丈夫和婆婆处获得5000万韩元的精神赔偿。

不抚育未成年子女一方付给抚育方的抚养费在30万韩元~50万韩元的占58.6%,是比例最多的,55万韩元~80万韩元的占23.0%紧随其后,100万韩元以上的占13.8%。经济支付能力在抚养费的确定方面产生很大的影响。在判决中,企业代表支付的抚养费是200万韩元,医生会计师的专门职业者支付的抚养费是80万韩元~100万韩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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