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韩国今后发生校园暴力时,校长要将加害和受害学生采取即刻分离的时间将从3天延长到7天。
韩国教育部27日表示,根据今年4月发表的《根除校园暴力综合对策》,将从下月1日开始推进通过修改校园暴力事件处理指南优先实施的后续措施。
目前韩国各学校规定,如果发现校园暴力情况,需即刻将加害和受害学生分开,从下月开始,即刻分离措施的时间最多将从3天增加到7天。
另外,今后如果对加害学生同时采取转学和其他多项措施,即使其他措施尚未实施,校长也应要求教育监或教育长在7天内安排该生转学的学校。
与此同时,韩国教育部还通知,如果加害学生对审议委员会的决定不服导致后续措施被推迟,受害学生可以对加害学生的不服事实和对此提起行政审判、行政诉讼,以此来保障受害学生的陈述权。
另外,韩国教育部将于下月至12月在8个教育厅试运营“校园暴力清零中心”。
预计单位学校或校园暴力受害学生只需一次申请,就可获得处理校园暴力事件、咨询和治疗受害学生、改善受害和加害学生关系、受害学生法律服务等多种针对性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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