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韩国通过《就业后助学贷款偿还特别法》修正案,该法案规定使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在做出移民海外或留学等计划时如违反申报义务,最高将课以300万韩元罚款等。
韩国国会教育委员会当天上午召开全体会议,通过了《就业后助学贷款偿还特别法》、《幼儿教育支援特别会计法》、《教育公务员法》修正案等6项法案。
《就业后助学贷款偿还特别法》修正案将违反海外移民或留学计划等申报义务的罚款上限从原来的100万韩元提高到300万韩元。
《幼儿教育支援特别会计法》修正案将原本在今年年底结束的现行法案有效期延长三年至2025年12月31日。
将学校校长和教员对学生的生活指导权明确写入法律的《中小学教育法》修正案也获得了国会通过。修正案还规定国家和地方政府应对在学业上有困难的学生的现状和教育情况建立数据库并加以运营,同时提供必要的预算支持。
《终身教育法》修正案规定,市长、郡守、区厅长有义务设置邑(镇)、面(乡)、洞(街道)级终身学习中心,为设置、运营和支援老人终身教育设施提供了法律依据。
除此之外,当天会议还通过了明确把关于教育部长资格政策的实态调查定义为国家及民间资格相关政策实态调查的《资格基本法》修正案、以及规定教员诉请审查委员会(ACE)委员任期届满后可在继任者上任前继续履职的《提高教员地位及保护教育活动的特别法》修正案。
当天获得委员会通过的几项法案将在经过韩国国会法制司法委员会审议后,提交国会全体会议作出最终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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