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6日 (星期五)
不作为的警察、不做领养资质调查的儿童福利机构,“小郑仁之死”谁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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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作为的警察、不做领养资质调查的儿童福利机构,“小郑仁之死”谁之过?
  • 李埃斯特 李佑林 记者
  • 上传 2021.01.06 1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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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领养后遭到虐待的小郑仁生命停留在了16个月的时候。【照片来自SBS《想知道真相》节目截图】
被领养后遭到虐待的小郑仁生命停留在了16个月的时候。【照片来自SBS《想知道真相》节目截图】

小郑仁被虐待事件的最后一次报警,报案人明确称“孩子已一个月无法行走”

出生仅16个月的女婴被养父母虐待致死的“小郑仁事件”曝光后,人们的怒火纷纷指向不作为的警方。《中央日报》获取了去年9月、即小郑仁死亡前一个月最后一次报案的儿科诊所主治医师A某拨打112报警时的录音文件。医生A某在报案时详细描述了小郑仁当时的营养情况和身上的淤青痕迹,并明确表示孩子可能受到了虐待,但警方事后却没有对此案件进行深入调查。

1月5日,国会保健福祉委员会的共同民主党议员申贤荣拿到的电话报案录音文件显示,医生A某在去年9月23日接诊了小郑仁之后拨打112报案,当时其在电话中说“今天带孩子来看病的是托儿所的园长,园长说警察和儿童保护机构已经因为这个孩子(疑似受到虐待)而出过几次警,孩子时隔一两个月重新返回托儿所,但营养状态极差,甚至无法行走,所以园长瞒着孩子母亲偷偷带孩子来诊所医治”。 医生A某还说,“孩子身上还有反复淤青的痕迹”。

据了解,在接到报案后,警察和专业儿童保护机构一起出警,面向小郑仁的养父母、小郑仁和医生A某进行了调查,但并未找到虐待儿童的证据。前两次接到小郑仁疑似被虐待的报案后,警方给出的意见分别是“结束暗访”(6月16日)和“不予起诉移交检方”(8月12日),专业儿童保护机构也曾在去年5~9月份之间四次发现小郑仁身上存在淤青和伤口,最终却听从其养父母的解释,得出“没有问题”的结论。

经证实,领养机构在小郑仁被养父母领养时也没有对领养人的资格进行充分的调查,在双方见面当天就做出了同意领养的决定
 
申贤荣议员公开的资料显示,相关领养机构“HOLT儿童福利会”在2019年8月2日养父母第一次见到小郑仁并表示“想要领养孩子”之后,当天就做出同意领养的决定,并向家庭法院提交了领养申请。也就是说,领养机构在同意孩子被领养之前并未对领养人的资格条件进行客观调查取证,只听信领养人的口头陈述,就在咨询师的主观判断下做出了决定。
 
领养机构对被领养孩子的后续回访工作也存在诸多问题。在托儿所报案小郑仁疑似受到虐待后的第二天,HOLT方面曾在去年5月26日对领养家庭进行回访,并记录下“(养父母)无法对孩子腹部和大腿内侧的淤青痕迹做出明确解释”的情况,但最终却只是建议养父母“在养育幼儿时更加敏感一些”,此后四个月再未采取任何其他措施

6月26日,领养机构通过专业儿童保护机构了解到小郑仁锁骨附近出现裂痕并打了两周石膏的情况,却仍然听信养父母的解释,认为这些伤口是“孩子在托儿所玩耍时不小心磕碰的轻伤”,没有进行任何处理。

此后领养机构只通过电话与小郑仁的养父母沟通情况,直到9月份医生A某第三次报案怀疑小郑仁受到虐待,领养机构才提出家访要求。但由于养母拒绝,家访时间最终被推迟到10月15日。然而,在这两天之前,小郑仁已经不幸去世。

申议员表示,“不断有人鼓起勇气报案,最终却未能挽救小郑仁。对于这种事件,领养机构必须负起责任,警察和专业儿童保护机构也应当灵活采取适当措施”。防止虐待儿童协会的代表孔惠贞(音) 说,“我们固然需要改进领养程序,但首先要针对警察失职和相关机构应对不力的问题进行讨论”。

李埃斯特 李佑林 记者
译 | 李小敏 校 | 李霖 责编 | 芮荣俊 查看其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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