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令人担心的是,对法案的修改正向着与当初的立法宗旨不同的方向进行。换言之,不仅要增强朝鲜的人权,还要把民生支援问题包含进去,把该法案变成《朝鲜民生人权法》。如果把“制裁”和“援助”一起放入法案中,有可能会损害《朝鲜人权法》的宗旨。人权并非一个国家的主权问题,而是《联合国人权宪章》规定的人类普遍的问题,《朝鲜人权法》就是基于这种认识设立的。美国和日本朝野内外早已一致同意通过《朝鲜人权法》。韩国的《朝鲜人权法》规定了韩国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为了系统性地搜集·记录·保存朝鲜人权侵害事例及其证据,设立朝鲜人权财团和朝鲜人权记录保管所。还有关于向与朝鲜人权相关的民间团体提供资金支援的规定。
按照民主党的主张,生存所必需的粮食从广义上内也可以归到人权问题内,但更多的人不同意这种解释。即便如此,如果把这个问题包含进去,当初制定《朝鲜人权法》的宗旨有可能会被大大损害。另外,向朝鲜提供粮食、化肥援助的问题基本上属于韩国政府的政策问题,可根据朝鲜态度的变化,随时改变政策,之后再加以执行。当然,每次政权交替时,对朝援助政策就会失去一贯性,出现反复变动。考虑到这一点,可以从法律上制定大的框架标准。如果要达到这种目的,应该与《朝鲜人权法》分开,单独对此进行立法。
主张把这两个问题合在一起进行立法,最终只能让《朝鲜人权法》失去它的意义。就像民主党主张的那样,吃饭问题确实是紧迫的问题。如果真正担心朝鲜居民的温饱问题,就不应该把它当做政治斗争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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