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警方第三次传唤张紫妍前经纪人刘长浩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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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第三次传唤张紫妍前经纪人刘长浩进行调查
  • 张柱英•许珍 记者
  • 上传 2009.04.08 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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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调查演员张紫妍(29岁)自杀事件的京畿道盆唐警察局7日发布消息称,警方正在讨论对张紫妍的前经纪人刘长浩(29岁)以涉嫌损害名誉为由申请逮捕令的方案。警方当天下午传唤刘长浩,就张紫妍制作文件的过程和此文件泄漏的来龙去脉进行了调查。这是对刘长浩的第三次传唤。警方通过之前的调查得出结论,认为刘长浩介入了文件的泄漏过程,适用“损害名誉”嫌疑。刘长浩先后遭到了张紫妍的哥哥以“损害死者名誉”嫌疑和经纪公司前社长金某以“利用出版物损害名誉”嫌疑提出的控告。

据悉,警方已经掌握了刘长浩在张紫妍自杀之前就曾将文件的存在事实和内容告诉了一些他认识的人的情况。

刘长浩在上月25日的第一轮调查中声称“文件事前没有被泄露”。但在张紫妍死亡之前,张紫妍经纪公司的一位女演员曾向某电视剧导演提及过文件的存在。警方认为,因为参与文件制作过程的刘长浩,文件的存在才会被别人知晓。

另外,对于上月12日烧掉的文件,张紫妍家属和刘长浩的陈述也不一致。刘长浩主张烧掉的文件就是原件,但张紫妍家属在警方调查时表示“在擦文件上的印泥时,文件上的印泥(像仓促制造的复本一样)都被抹散了”。警方表示,刘长浩的陈述前后不一致,加上张紫妍家属希望对其进行处罚,警方已经制订了对其进行司法处理的方案。

但是警方决定,张紫妍家属提出的“损害死者名誉”嫌疑不适用于刘长浩。因为对死者的名誉损害不同于一般名誉损害,需要有散布虚构的事实这一条件。刘长浩虽在文件泄漏上有责任,但文件中出现的强制陪酒等是否属实目前还不明确,所以难以适用这一嫌疑。

警方计划在结束对刘长浩的调查后,紧接着在本周内对疑似接受过招待的重要人员完成第一轮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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