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份中国商务部与海关总署的公告中,写到“为执行联合国安理会第2397号决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现对涉及朝鲜进出口贸易的部分产品采取下列管理措施”。
公告中明确表示,全面禁止对朝鲜出口铁、钢和其他金属、工业机械、运输车辆等产品,并将原油和精炼石油产品列为限制出口产品。中国采取原油出口限制的依据是联合国安理会决议规定“自2017年12月23日至2018年12月22日及之后的每12个月期间内,各国对朝原油出口不得超过400万桶或52.5万吨”的条款。这意味着,当原油出口量超过一定限度时,中国将采取措施,暂停当年的对朝原油出口。不过,中国表示,安理会制裁委事先逐案审批认定仅用于民生目的、且与朝鲜核导计划或被联合国各项决议所禁止的行为无关的原油出口,可以不受此项规定限制。因此,预计全面禁止对朝原油出口将会很难实现。中国商务部还宣布以同样的方式限制对朝出口精炼石油产品。
这一措施意味着中国已经开始为落实安理会决议规定的对朝制裁内容启动国内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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