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政府欲在非不良银行中投入公共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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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欲在非不良银行中投入公共资金
  • 李相列•曹旻槿 记者
  • 上传 2009.02.11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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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政府决定修改相关法律,以期在指标健全的银行中投入公共资金。政府还决定对《韩国资产管理公社法》进行修改,这样就可以像外汇危机时期那样使用不良债券整理基金买进不良债券或用于企业结构调整的资产。

2月10日,企划财政部部长尹增铉在就任致辞中表示:“为了在必要的情况下(对金融公司)进行先行资本投入和迅速的不良债券整理,应该事前进行基本制度准备。”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政府核心人士表示:“这表示政府为了在非不良银行中也投入公共资金而修改《存款保险公社法》和《金融产业构造改善法》。国会在相当程度上也达成共识,计划最早在下次临时国会中促进修改。”

现行制度中只允许在国际结算银行(BIS)基准自有资本比率在8%以下的不良银行中投入公共资金。制度修改后,必要情况下国际结算银行比率在8%以上的银行中也将可以投入公共资金。

尹部长在记者见面会中表示:“现在正在募集20万亿韩元规模的银行资本扩充基金。这样努力仍然不够的话,当然要商讨公共资金的投入了。”在这天的记者见面会中,金融委员会委员长陈栋洙表示要募集用于购买不良企业资产基金来援助企业进行结构调整。

另一方面,尹部长表示:“由于今年经济内需和出口同时萎缩,预计全年的增长率在-2%左右,就业人数也将减少20万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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