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联合国:潘基文秘书长知晓卸任后从事公职受限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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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潘基文秘书长知晓卸任后从事公职受限的决议
  • 李相列 驻纽约记者
  • 上传 2016.06.02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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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见照片)是否会被联合国大会“限制秘书长卸任后从事公职”决议束缚?

5月31日(当地时间),在美国纽约联合国总部新闻发布办公室,记者席上有人提问道“1946年(联合国大会)决议规定联合国秘书长卸任后不能担任政府公职,这一规定现在是否仍然适用”?联合国发言人杜加里克表示“当然有效,他(潘秘书长)很了解这一决议”。

杜加里克发言人补充说“但其余猜测都仅仅是猜测而已,他究竟会做什么,要等秘书长任期结束后才会决定”。

这是潘秘书长方面首次表示了解联合国限制秘书长从事公职的决议。

这项“1946年决议”在联合国成立后第二年1946年1月的联合国大会上获得通过。

决议第11(Ⅰ)条对联合国宪章中未提到的秘书长选拔方式、任期、报酬和卸任后的去向作出了规定。

关于秘书长卸任后去向的规定共计4条,包括“联合国成员国不应在秘书长卸任后(immediately on retirement)为其提供任何政府公职”。对于个中原因,联合国大会解释称“秘书长是很多国家政府的密友(了解很多国家机密),秘书长所知晓的机密情报可能会令其他成员国感到恐慌”。

值得注意的是,决议中写道“秘书长自己也不应接受相关职务”。

根据联合国的说法,该决议至今仍然有效。这一决议堪称为保障秘书长职务在解决和防止各地矛盾冲突过程中表现得不偏不倚且绝对公平而设立的一个保险阀。

如果潘秘书长出马参加总统选举,将不可避免引发违反决议的争议。被视为在野党潜在总统候选人的首尔市长朴元淳最近在接受广播采访时曾就此问题表示“作为秘书长,了解很多国家的秘密情报,一旦成为特定国家公职人员,就可能恶意利用这些情报为该国谋利,因此联合国之所以制定这一决议,应该就是为了保障职务的公正性,最好还是遵守决议内容”。

但联合国外交界也有人提出了不同看法。首先,联合国大会的决议仅相当于政治建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与要求成员国必须遵守的对朝制裁决议等联合国安理会决议不属于同一层面。

也有观点认为,决议内容本身并未阻止潘秘书长参加总统竞选。决议禁止的是“成员国为其提供政府职务(offer)及秘书长接受这些职务”,并不包括竞选总统等通过选举产生的职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外交官说“以决议内容为由阻止潘秘书长参加总统选举的解释有些牵强,但潘秘书长确实也不能完全无视决议内容”。

另外,历届联合国秘书长卸任后的活动大体都与决议内容吻合。他们或者在国际机构供职(第六任秘书长布特罗斯·布特罗斯·加利等)、或者领导非营利基金会(第七任秘书长科菲·安南)等等。虽然第四任秘书长库尔特·瓦尔德海姆曾担任奥地利总统,但那也是他从秘书长职务上卸任五年之后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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