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问到“是否认可朝鲜主张的和平发射卫星观点”时,他回答说“我们首先需要得到要求完善的信息,已经要求朝鲜补充相关信息,但还未得到朝方回复”。也就是说,从现在的情况看,很难接受朝鲜的主张。
卫星必须经过ITU登记到国际频率登记总表之中,才能正式获得认可,但朝鲜至今还未完成这一手续。所有卫星都必须按照拥有国际法效力的《无线电规则》明示的程序和规定,向ITU进行国际登记,才能获得受到国际社会承认和保护的权力。
朝鲜的通报时间也违反了国际惯例。一般来说,发射卫星的国家需要在发射两个月之前向ITU通报发射计划。但朝鲜2月2日对国际海事组织(IMO)通报称“将于本月8日~25日之间发射卫星”。
阿查利亚发言人表示“朝鲜以邮电部长金光哲的名义通过朝鲜驻瑞士日内瓦代表部通报的卫星种类是计划在非静止轨道(non geo-stationary orbit)活动四年时间的地球观察卫星(Earth observation satellite)”。
朝鲜在2012年12月主张光明星3号成功进入轨道时曾使用了“至少2年活动寿命”的措辞,而此番通报的卫星活动时间为4年,说明朝鲜的技术水平可能得到了某种程度的提升。
宇宙发射体 vs 弹道导弹,两者有何区别
将人工卫星发射到大气层外轨道的宇宙发射体与用于军事目的的洲际弹道导弹(ICBM)的核心技术完全相同,只需将宇宙发射体上搭载的人工卫星换成核弹头,再附加上回到大气圈的技术,就成为了洲际弹道导弹。联合国安全保障理事会禁止朝鲜发射远程火箭,也是出自这一原因。
洲际弹道导弹是从发射点到目标点呈抛物线运行的导引飞弹,可以在大气圈外超高速运行,接近目标时重新进入大气圈,因此很难追踪其飞行轨迹。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