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使用贷款的个体经营者如果生意失败连带保证人将承担债务。因此有很多人认为这样将产生很多社会弊端。
金融监督院1999年将通过连带保证进行贷款的贷款限度降低到了每次1000万韩元至2000万韩元,2003年开始将总额限制在5000万到6000万韩元。但2008年7月开始所有银行废止了家庭贷款的连带保证制度。家庭如果想要贷款,应以房产作为担保或采用信用贷款。
但包含个体经营者的企业贷款依然运行着连带保证制度。对此,金融监督院院长金钟旭在新年致辞中表示:“为提高利用金融公司的人的权益,将促进废止配偶者连带保证的方案。”
但一下子废止连带保证的话信用度低的个体经营者贷款可能变得更难。因为金融公司担心情况变糟有可能干脆把他们排除在贷款对象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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