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证据伪造搜查组(组长为尹甲根检察官)以伪造谋害证据、制作虚假公文书的嫌疑,对国情院对公搜查局的李某次长(53岁,3级)和国情院下属的沈阳总领事馆的李某(48岁)领事进行了不拘留起诉。由此,4名国情院3~4级职员和1名国情院外部协助人员因涉嫌参与证据造假而被送上了法庭。这是在中国驻韩大使馆今年2月14日表示“检方提交的中国公文均为造假”后两个月。
李次长涉嫌去年9月之后,从权某科长(51岁,4级,沈阳总领事馆副总领事)和金某科长(48岁,又名金社长)处听取了间谍嫌疑者刘禹城(音,34岁)二审证据的假造方法等报告后同意这一做法并决定支付相关费用。检方暂停对企图自杀目前正接受治疗的权科长的起诉。检方判定,在去年8月刘某的一审无罪宣判之后,权科长与金某(61岁,拘留起诉)等中国境内的协助人员共同策划伪造了以和龙市公安局名义开具的出入境记录等,造成刘某是从2006年5月底入朝的假象。但是,国情院长南在俊和李某搜查局长(1级)、副局长崔某(2级)等国情院指挥一线被判没有嫌疑。检察总长金镇太在公布搜查结果后表示“向法院提交伪造证据引起司法程序上的混乱,造成公信度下降,对此深表遗憾”,要求对公审检察官们进行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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