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协会意见书已经递交国会、文化体育观光部和广播通讯委员会。其主要宗旨有如下两点。一是禁止网络门户网站任意编辑新闻报道,若出现此行为,将通过立法追究门户网站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要求加强新闻报道著作权的保护措施。
国会和大国家党等也对此进行了积极探讨,由此看来,网络门户网站的社会责任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被法制化。近来法院判决也有严格追究门户网站对虚假报道和恶性回帖承担共同责任的趋势。门户网站应该收起“只是传达消息,并非媒体”这把保护伞,拿出有效措施强化责任感。NAVER网站已经声明,将不再任意编辑新闻报道,从明年1月开始提供各大媒体编辑的新闻。尽管如此,仔细考究的话可以发现这也只不过是权宜之计。如果我们能够效仿国外网站,不通过人为的方式,而是通过机械化机制刊登报道,那么就可以摆脱新闻偏袒和不负责任这一罪名。
我们应该完善门户网站相关立法,同时还应该严格规定有名无实的著作权法。现行著作权法对音像、电脑程序等作品有严格规定,但对新闻报道却没有做出严格定义。包括纸制报纸新闻和数字新闻、照片、图表以及插图等在内,需要往定义新闻报道的方向修订立法。只有明确法律规定,才能有效阻止以门户网站为中心广泛蔓延的侵犯新闻制作权的行为。
制定网络门户网站相关立法的目的并非强化规定,而是整理出一个公正的规则。门户网站和新闻已经密不可分,我们需要有效地整理社会责任和权利关系,寻找一条共同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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