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中央•地方政府中负责资金业务的7级公务员也要公开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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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地方政府中负责资金业务的7级公务员也要公开财产
  • 金元培 记者
  • 上传 2013.03.08 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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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后有可能实施把在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政府中负责会计业务的中下层公务员也纳入财产登记对象的方案。

行政安全部伦理服务官金锡镇3月7日表示:“将推进《公职者伦理法》的修订,让负责管理国库的5~7级会计公务员也成为财产登记义务者。”如果这些公务员成为财产登记对象,那么他们在退休后去民间企业工作时必须接受公职者伦理委员会的就业审查。

行安部之所以加快推进负责会计工作的公务员的财产登记,是因为管理国家资金的实务公务员偷偷挪用公款的事件接连发生。行安部解释道,一旦会计实务公务员的财产登记义务化,那么就可以事前预防贪污案件的发生。

在上月监查院的监查中发现了江原道东海市7级会计负责人侵吞2亿韩元的事实。釜山水营区的7级职员贪污2亿韩元的事实被暴露后,于上月下旬失去了踪影。全罗北道益山市的7级职员因涉嫌从去年11月至今年2月挪用1.5亿多韩元的工程费正在接受警方的调查。中央部门也不例外。监查院上月公开的监查结果显示,统一部负责出纳的职员A某2007年2月至2010年3月先后145次捏造虚假出入账单,贪污了2亿9000余万韩元。

行政安全部目前正在确认即将成为财产登记者的会计业务负责公务员共有多少人。现行公职者伦理法规定,只对4级以上公务员实行财产登记和退休后接受就业审查。另外,如果是警察、国税、关税、认·许可负责公务员,7级公务员也需要进行财产登记,退休后还要接受就业审查。将会计负责人也纳入到财产登记对象范围内是行政安全部提出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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