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监查院公布了2012年9月~10月进行的“电子脚铐佩戴者等保护观察对象管理实况”调查结果。结果显示,在电子脚铐的管理、监督与运营中存在有一系列的问题。另外,调查还发现,保护观察所为实时监视电子脚铐犯罪者而投入7500万韩元预算配备的100台PDA并未得到切实利用。监查院对2010年1月~2012年8月的2年零8个月期间的PDA连接记录进行调查的结果显示,有9台PDA的连接记录为“0次”,其余91台的月平均连接件数也只有1.59次。
监查院向未切实管理好电子脚铐佩戴者的法务部和警察厅给予了“警告”,并要求法务部“出台规定性暴力初犯者也必须佩戴电子脚铐的方案,以保证惩罚标准与拐骗未成年罪和杀人罪的惩罚标准相平衡”。对此,法务部表示“将把监查院调查发现的疏于管理的部分反映在业务中,积极改善相关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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