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法院下令对性暴力犯采取“化学阉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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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下令对性暴力犯采取“化学阉割”
  • 李智恩 记者
  • 上传 2013.01.04 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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咖啡师杓某(31岁)于2011年在智能手机上安装了“即席会面”聊天软件,从当年11月起的7个月里,他通过这个软件与5名10多岁女学生交往,发生了6次性关系。在此过程中,杓某还拍摄了女孩的裸照与性关系视频,并恐吓她们“要传到网上”,从而再次对她们进行性暴力。首尔南部地方检察厅于2012年8月以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法》对杓某进行了拘留起诉,并向法院请求对其施行“性冲动药物治疗(化学阉割)”。该案例成为相关法律施行(2011年7月)以后,检察机关申请的首例适用化学阉割的案件。此后,在经过1年零5个月后的1月3日,首尔南部地方法院刑事11部(部长审判员金基颖)对杓某宣判了15年有期徒刑,并下令对其进行3年的性冲动药物治疗,另外,还对宣判杓某佩戴20年位置追踪电子脚铐,并将其身份信息公示10年,接受200个小时的性暴力治疗。

法院认为杓某存在性变态心理,并有再犯危险。法院表示“被告人在同类犯罪累犯期间对多名受害者犯下了罪行”,“法院判断其性意识歪曲,处于自己无法控制性冲动过盛的状态”,“对青少年进行性买卖强奸,并拍摄视频,甚至威胁受害人,罪行极其恶劣”。杓某在今后3年内,每三个月将接受一次抑制性荷尔蒙的“Lucrin”等药物治疗。

法院之所以做出对杓某进行化学阉割的决定,是考虑到最近接连发生的对儿童青少年的性暴力犯罪案件,认为应严惩此类犯罪,并判断有必要对此类罪犯进行强制性性冲动治疗。首尔南部地方法院的审判员黄承泰(音)表示“这反映出了坚决处罚此类犯罪的意志”。

首个化学阉割命令是2012年5月对儿童性暴力犯人朴某(46岁)下达的。法务部治疗监护审议委员会认为朴某属于性变态患者,因此命令对其进行3年的化学阉割。在2012年7月获得假释的朴某现正接受保护观察,已经接受了8个月药物注射。目前,决定对犯人进行化学阉割的权力由法院和法务部治疗监护审议委员会两个部门拥有。据大检察厅透露,目前法院正在审查的化学阉割命令请求案共有6件,分别是2012年9月至12月,大田地方检察厅、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光州地方检察厅、釜山地方检察厅等提出的请求。

其中,首尔北部地方检察厅和光州地方检察厅请求的案件不是性暴力案件,而是习惯性的对小学男生进行性猥亵的事件。检察机关判断嫌疑人为恋童癖和性变态患者。因此,预计针对这两起案件的判决结果将成为衡量化学阉割是否能够超越性暴力犯罪,成为对全体性犯罪适用的处罚规定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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