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号,据法务部有关人士透露说:“现行刑法上的间谍罪和国家保安法一样,只将敌国朝鲜做为适用对象”,“为了应对日益激剧的间谍战等,正在推进为预防包括同盟国在内的外国间谍活动的‘泄露国家机密罪’这一新设方案。”
据法务部透露,正在筹备刑法修订案的刑事法修订特别委员会第3小委员会最近已经协商决定把泄露国家机密罪加入到规定“外汇犯罪”的章节中,并已提交给全体会议。本条款的核心是对打探收集或向外国泄露对国家安全造成影响的机密的行为进行处罚。
刑法制定之初在第98条间谍罪中规定,对为敌国进行间谍活动或协助间谍的人和向敌国泄露军事机密的人处以死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事法修订委员会判断说,间谍罪处罚条款在应对冷战以后世界各国的情报战和预防朝鲜以外的同盟国或外国的间谍行为是有一定限度的。
据此委员会讨论了将起初现行的间谍罪条款中的“敌国”修订为“外国”,以扩大间谍罪法律的构成要件方案。
据说,因考虑到韩国和朝鲜之间的休战现况以及朝鲜间谍侵入依然如旧的现实,才决定重新设立泄露国家机密罪的。据悉国家情报院和检察当局也已经同意委员会新设泄露国家机密罪这一方案。法务部有关人士解释说:“如果之后全体会议在对外国的立法先例进行商议并向社会征求意见后,能按原方案通过的话,明年初将编入到刑法修订大纲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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