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要求“搬迁刑满释放人员保护所”,是地区利己主义还是正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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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搬迁刑满释放人员保护所”,是地区利己主义还是正当要求?
  • 李嘉赫 记者
  • 上传 2012.06.1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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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某(55岁)因涉嫌杀人、抢劫罪,两罪并罚,被判服刑了22年零6个月。自2011年11月刑满释放后,六个月以来他一直与50名刑满释放人员共同生活在首尔阳川区新月7楼的韩国法律保护福利公团(以下简称公团)的首尔支部内。公团专门帮助像A某一样刑满释放后居无定所的出狱人员,为他们提供食宿,并为他们早日适应社会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咨询服务。

A某说“虽然有亲人,但是我想在找到工作之后,能够堂堂正正地回家”。然而,最近A某却一直心神不宁,因为新月洞、新亭洞等公团周围居民代表最近收到了围居民提交的8000名联名签字请愿书,要求地区议员(新国家党金容兑)将这个刑满释放人员收容所搬迁到别处。A某说“如果我们还想继续犯罪的话,怎么会选择前来这个备受约束的公团收容所呢”。

然而,当地居民却非常不安。记者在附近食堂遇到了一位50来岁的女性,她说“虽然公团的存在是非常必要的,但还是担心那些曾坐过牢的人会再度危害居民的利益”。在2010年8月新亭洞发生“无理由杀人事件”之后,居民们变得更加不安。当时,曾在市立监狱坐过牢的尹某(33岁)仅因为“他看起来比我幸福”,就挥舞凶器闯入别人家中,致使被害家庭的丈夫被杀身亡,妻子受到重伤。2011年5月还发生了一起生活在公团收容所的一名男性企图杀害咖啡店女主人的暴力事件,今年4月也发生过一名刑满释放人员在醉酒后引起骚乱的事件。

然而也有人指出,是因为用有色眼镜看待这些人是“有前科者”,所以居民才会如此不安。刑事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朴京来(音)说“并没有研究结果显示,公团收容所会提高犯罪发生率”。对最近3年内发生的杀人、抢劫、强奸等5大严重犯罪案件进行统计的结果也显示,公团收容所首尔支部所在的阳川警察署辖区发生的案件数量在首尔市内的31家警察署辖区中排名第14位。警方负责人表示“实际上,那些居民认为是前科人员所干的案件,大多是没有证据的猜测,而且大多是小区内的青少年们干的”。

专家提议,为了防止居民们因为不安而出现的邻避现象,需要加强与地区社会的沟通,可以缩小公团收容所规模,分散到各个地区。公团负责人表示“我们计划扩大目前正针对地区社会开展的洗衣服务活动和电脑应用教育”。

☞邻避(NIMBY)

“别在我家后院(Not In My BackYard)”的简称,即地区利己主义,是指人们希望将公认的社会必需的“核废弃物处理场”和“垃圾处理场”等公共设施建在别的地区的情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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