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检察院女性儿童犯罪调查部以暴力行为等触犯刑法共同伤害罪的嫌疑对李某(女,17岁)提起拘留起诉,并对李某(16岁)和允某(18岁)以相同的嫌疑提起不拘留起诉。
据警方调查,李某等3人涉嫌在1月21日晚10时左右以“大声吵闹,无视我们”为由,将女中学生A(16岁)拉到首尔明洞的一个胡同里殴打她的脸,而后在快餐店的厕所里脱掉她的衣服,多次施行暴力。而且,她们还涉嫌将A的朋友B(14岁,女)拉到明洞改造施工现场附近,脱掉她的衣服,用PVC管多次殴打,进行集体暴力。检方表示,由于“她们用雨伞和PVC管多次击打B,致使B的身体部位受伤”,所以认可了受害人家长的起诉,决定给她们追加“触犯性暴力犯罪处罚特例规定的特殊强制猥亵罪”的嫌疑。检方负责人表示“虽然同性间的性猥亵在很多情况下不能称为性犯罪,但是(我们)判定,本案件致使被害者受到莫大的性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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