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28日 (周日)
崔恩培法官FACEBOOK上反对韩美FTA,大法院伦理委员会保留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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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恩培法官FACEBOOK上反对韩美FTA,大法院伦理委员会保留审判
  • 李东贤(音) 记者
  • 上传 2011.11.30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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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院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提醒法官“(大家)要提高辨别力,以慎重的姿态使用社交网络(SNS)”。最近,仁川地方法院首席法官崔恩培(45岁,司法研修院第22届)曾在社交网站FACEBOOK上发表文章反对韩美自由贸易协定,此事引起了人们的争论。但法院方面对此事保留了审判。

11月29日下午,大法院公职人员伦理委员会(委员长李泰秀,首尔大学名誉教授)在首尔瑞草洞大法院6楼的会议室里举行会议,对使用社交网络的问题做出了以上决议。委员会一致认为,有必要制定法官使用社交网络的标准,决定在经过充分讨论之后,制定相关标准。委员会特别指出“法官的个人行为和形象都将影响国民对整个司法部的信任”,“法官应谨言慎行,不要做出容易引发社会争议或可能影响公平审判的行为”。

对于崔首席法官发布的文章是否违反了法官伦理纲领一事,委员们在当天的会议上产生了意见分歧。部分委员认为崔首席法官违反了法官伦理纲领中的第四条(诚实履行职责)与第七条(政治中立)。但是也有人对此持反对意见,因现行法官伦理纲领中并没有关于使用社交网络等新型媒体的条款,认为崔首席法官一案不是特定案件,只是对社会热门话题表达自己的意见,因此难以将此事看作是违反伦理纲领。最终,委员们综合意见,决定发布不是针对崔首席法官个人,而是针对全体法官的劝告案。大法院相关工作人员解释称“考虑到当前并没有制定有关法官使用社交网络的相关标准,因此做出了这一决定”。

但也有人指出,FACEBOOK等社交网络属于具有强大传播力的“媒体(Media)”性质,因此必须对崔首席法官一案做出判决。延世大学媒体宣传影像系的金永锡教授说“我们不能将相关案件委托给明确反对FTA的法官判决,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更加严格的伦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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