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女性家庭部表示,目前正在制定有关青少年演艺人的性保护和保障其学习权利的相关政策,计划明年年内实施。
首先将对《青少年保护法》进行修改,对青少年(未满19岁者)隐晦地裸露胸部、臀部等身体部位或过分进行性方面的表现、令人感到性方面的羞耻心的行为,都将分类为有害传媒文件。电视节目、音乐录影带、书籍、网络、唱片等都包含在内。女性家庭部青少年保护课课长金成壁(音)表示:“如果电视节目属于有害传媒,则将根据《青少年保护法》禁止在早上7点~晚上10点之间的时段播出。”音乐录影带或书籍将不能向青少年出售,网络上的有关内容也将需要经过成人认证才能收看。
但即使对《青少年保护法》进行了修正,也只能阻止有关节目在晚上10点之前的时段播出,并不能从根本上杜绝青少年演艺人身体裸露的现象发生。政府根据《青少年保护法》实施的这个措施效果是有限的。因此,目前和大国家党的罗卿瑗正议员一起制定《振兴大众文化艺术产业的有关法律》(暂定名)。计划通过此举保障青少年演艺人的在性方面的权利,保障其能够从事公正的演艺活动及青少年演艺人的身体、精神方面的健康和学习的权利。
此外,政府还决定同演艺制作者协会和演艺经纪人协会等进行协商,促使其在规范合同书中写入以上内容。政府还计划同各电视台进行协商,引导其制定节目制作规范,在制作包含青少年演艺人过分裸露或煽情行为的节目时自我节制,并将强化对电视台是否遵守青少年收视保护时间的监督。
此次出台这些政策的原因是最近侵犯青少年艺人基本权利的现象非常严重。女性部在今年8月份对103名青少年艺人和志愿生进行的调查结果显示,10.2%的人曾在演艺活动中有过裸露身体部位的经历,其中60%都是被强迫裸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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