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中央地方法院14号称:“高铉贞在反诉状中称‘由于连续剧《大物》而拒绝了MBC电视台《贤内助女王》和SBS电视台《老千》等3部连续剧和5部电影的出演提议,在2008年未能进行演艺活动’。
” 《大物》制作公司Victory Production称:“4月份高铉贞在成为《大物》的主人公之后又出演了《善德女王》,要支付合同金和违约金5亿6000万韩元”,起诉高铉贞,要求其返还合同金。
高铉贞在去年3月份签约以同名漫画为原作拍摄的连续剧《大物》,和权相佑一起出演。当初这部连续剧预计在同年5月份到8月份在SBS电视台以24集的形式播放,由于广播公司等原因制作被拖延。这期间高铉贞由于出演连续剧《善德女王》而导致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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