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美韩侨安致勇(音,42岁)最近在名为“SECRET OF KOREA”的个人博客上上传了前青瓦台首席秘书官、前总统儿子的夫人、大企业会长等人在美国购入住宅、公寓时制作的协议书和委任状复印件等。他在9月14日与本报通电话时说“是通过网站或登记所合法获得的材料”。他的博客上写有相关人士的名字,但是本报出于保护隐私的考虑,以大写字母代替。
被公开的内容
去年历任了青瓦台首席秘书官的K某于1983~1987年间在纽约以个人名义或与弟弟共同名义购入了4处房产,购入的价格是19万~24万美元。
前总统儿子的夫人P某于2003年在佐治亚州买下了价值36万5千美元的单独住宅后,第二年卖掉了。(曾是电视剧演员的P某因为涉嫌为前总统管理秘密资金而于2003年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调查)
前大企业会长P某的家人从1990年代开始到最近在美国进行了数次房产交易。大企业会长L某2001年在纽约购入价值340万美元的房产后,于4年后以505万美元卖出。大企业会长J某和P某各自在去年和今年在纽约曼哈顿同一小区购入超过190万美元的公寓。韩国演艺人S也在该小区拥有一处公寓。
资料的可信度
安某说他是在美韩侨,今年是他在纽约居住的第六个年头了。“对追踪韩国的可疑事件很感兴趣,所以就熟悉了浏览各个州的登记簿的方法,为了此次作业,在3个月内每天都花费3~4个小时翻看纽约、波士顿等地的在线和离线登记所”。他补充说,“考虑到可能是重名,因此对文件上的名字、地址等与韩国的登记簿原件进行了对照”。本报与安某提供的材料中的登场人士取得联系后证实有3人的文件是正本。安某说“今后还将继续对房产交易进行追踪,防止韩国的头面人物们非法向海外转移财产或者逃避税收”。
房产获取是否合法
2005年对获取海外不动产的限制放宽之前,滞留海外的韩国人仅限购买以在海外居住2年以上为目的的居住用房产,且需要先向有外汇业务的银行提交申请。在此之前不以居住为目的购入房地产,或者未申报的,就有可能违反了当时的外汇管理法。此法规的公诉时效曾是3年,而在去年被修订为了5年。
大企业会长J某和P某购入房产的时候,已经允许进行以投资为目的的房产投资了。J方说“是为了给正在留学的孙女居住用的”,P方说“以工作为目的购买的”。但是,青瓦台前首席秘书官K某的情况有可能带有盗贼的性质。因为他在购入房产当时的身份是留学生,虽然有资格购买房产,但是只允许拥有供居住用的一处房子。本报为进行求证试图与K进行接触,但是没有联系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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