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的天堂还不止于此。公共机关职员一年的假日和休息日如果有171天的话,部分国营企业则是动用简单的方法,减少比劳动基本法更少的劳动标准时间,领取更多的加班和休息日劳动津贴。某国营企业称公司形象变好而要求补贴,然后立即提高了全体职员的工资等级,每年过多支付了11亿韩元的人工费。这是民营企业无论如何也无法想象的事情。
此次揭发的工会的不道德行为都是进入现政府以后发生的事情,证明了“公共部门先进化”、“公共企业改革”的口号只不过是空话。监查院解释道:“如果按照机关整理不轨事件的话太多了,首先建立共同资料,采取警告措施。”这令人无语。
国营企业代表和工会的胶着关系不再是秘密,工会主席事实上是国营企业的帝王也是众所周知的事实。监查院在回顾了此次揭发的事件后,也只是停在了让公共机关主动纠正问题的层面上。这样隔靴挠痒式的处罚无法治愈长期以来的痼疾。在此期间,虽然监查院、检察机关、警察机关多次行动,但是公共机关不合理的劳资关系和散漫经营没有特别的改善。笔者认为,现在需要采取特别的对策,不仅向国营企业的社长,还要严肃追究工会的责任。除了刑事处罚以外,如果非法支付更多的钱,必须要加以偿还。这是对国营企业的主人——国民的最低限度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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