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上述情况,大部分的食物都是禁止再次使用的对象。在这里拌凉菜、炖豆腐等、小菜、米饭汤或是煲、去皮的水果、已盛在碗里的泡菜等都被禁止再次使用。被举报有再次使用这样食物的餐厅会被处以违反食品卫生法的惩罚。首犯的餐厅会被处以15日的禁止营业处罚,一年内违反四次的话,营业场所会被查封同时今后不允许在经营餐厅。此外,如果客人或是餐厅职员举报餐厅再使用食物的话,会得到20万韩元的奖金。
福祉部和食品医药安全厅去年通过饮食店中央会清查了全国9万670家餐厅,调查显示其中4.4%的3980家餐厅再次使用泡菜或是小菜等食物。据称在业界再次使用食物的餐厅比起该数字更多。
版权归 © 韩国最大的传媒机构《中央日报》中文网所有,未经协议授权, 禁止随意转载、复制和散布使用